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辽宁省律师协会
辽人考〔2018〕38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中、初级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律师协会,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职称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0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律师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7日 上午9:00-11:00 律师综合实务(中、初级)
级别 |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中级 |
三级律师 |
《律师综合实务》(中级) |
初级 |
四级律师 |
《律师综合实务》(初级) |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注册律师,可申请参加中级(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并担任四级律师满二年;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并担任四级律师满四年。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职注册律师,可申请参加初级(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获得法学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结业证书;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一年以上;
3.专科毕业,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两年以上。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8年律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考人员须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二)报名流程包括:阅读诚信承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资格审查、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三)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专用照片处理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
(四)报名时,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应选择“省直”考区,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单位所在市为报考考区(报名有关事宜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五)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科)或职称管理部门、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照片审核、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审查由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照片审核、报名确认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及上传照片后,应及时下载打印带有本人照片的《2018年度辽宁省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到省或市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年限证明》可从《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照片审核和确认。
(六)报名时间安排
时 间 |
报名安排 |
具体要求 |
10月9日9:00 -10月21日24:00 |
网上报名 |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ln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系统报名。 |
10月9日-10月22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周六、日休息) |
资格审查 照片审核 现场确认 |
按本文件“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中有关要求办理。 |
10月9日9:00 -10月23日24:00 |
网上缴费 |
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详见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
11月10日9:00 -11月16日24:00 |
下载打印 准考证 |
已缴费人员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应试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军人可持军官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应试人员须知”内容。 |
四、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沈阳市)和各市考区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报考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省直考区(沈阳市)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各市考区的报考人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五、考试费用
(一)我省统一使用易宝支付平台(支持28家银行)进行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如有问题请及时同易宝公司联系(电话:4001500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149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为100元/科。
(三)需要收据报销的报考人员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人事考试部门领取。
六、答题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
(二)《律师综合实务》科目试题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七、成绩管理
2019年2月以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考试成绩的时间及办法,请报考人员届时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八、信息管理
(一)考试信息统一使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专用版进行管理。
(二)各市于2018年10月26日前利用VPN加密通道接收本考区的报名数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场编排。
(三)各市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考场数据利用VPN加密通道上报省人事考试局。上报的考场数据中应包含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其内容与考点确定单一致。
九、试卷预订及取送
(一)试卷预订单由PTMIS系统自动生成(须按考点预订),各市务必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点确定单填写盖章,通过协同平台上报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
(二)各市应于11月15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试卷,11月19日派专人(2人以上)、专车将试卷、答题卡(纸)送回。
十、证书领取
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事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各考区报考人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十一、其他
我省2018年度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考务部负责。
各市及省直考区现场确认咨询电话见附件
省直资格审查电话:024-86618576
网上支付热线:4001500800
考试项目负责人电话:024-23447340
附件:1.全省人事考试部门照片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辽宁省律师协会
2018年9月25日
附件:1
全省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及现场确认咨询电话
考区 |
照片审核、现场确认 |
办 公 地 址 |
电话 |
沈 阳 |
沈阳市律师协会(资格审查)
沈阳市考试院 |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沈阳市律师协会201房间) 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23号二楼办事大厅 |
024-22874611
12333-1 |
大 连 |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部 |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 |
0411-84618283 |
鞍 山 |
鞍山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鞍山市铁东区莘英路899号 |
0412-5517323 |
抚 顺 |
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 |
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裕城路39号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资格审查) 本溪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评价科 |
本溪市明山区工字楼小区3号楼 |
024-42896813 |
丹 东 |
丹东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资格审查) 丹东市人事考试院 |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 |
0415-3196906 0415-3192768 |
锦 州 |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锦州市市府路68号 |
0416-3872301 |
营 口 |
营口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号 |
0417-2856088 |
阜 新 |
阜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阜新市中华路东段人力资源大厦侧楼三楼 |
0418-2680093 0418-2680056 |
辽 阳 |
辽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科(资格审查) 辽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武圣路171号 白塔区南顺城街6号 |
0419-4123520 0419-2990226 |
盘 锦 |
盘锦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资格审查) 盘锦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
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路惠宾大街106号 |
0427-2826034 |
铁 岭 |
铁岭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 (铁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5 |
024-72689501 024-74830136 |
朝 阳 |
朝阳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朝阳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
朝阳市劳动大厦11楼1106室 |
0421-2650667 0421-2653199 |
葫芦岛 |
葫芦岛市人社局职称科(资格审查) (葫芦岛市人事考试中心) |
葫芦岛市新区劳动大厦 |
0429-6660751 0429-6660765 |
省 直 |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综合楼B座(考试局办事大厅) |
12333-0 |
抄 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处、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