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24-01-24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发放省直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即将发放,为方便考生领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邮寄领取 

(一)邮寄申请时间 

考生请于2024年1月26日起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二)邮寄领取流程 

1.考生在受理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证书领取相关邮寄信息。

2.考生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考生的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3.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4.邮政客服咨询电话:024-26226862、18540577716。

、现场办理 

(一)办理时间:2024年1月31日(周三),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二)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B0102办公室)。

乘车路线:216、252、324、399、328、255、295、271、249、281、243、263、沈抚城际巴士、282、288、铁西新区一线、262)。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需持考试合格人员、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随证书一同发放,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按邮寄方式办理。

、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十条处理。

(二)各市考区证书领取请咨询各市证书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中“全省人事考试资格证书领取网址及电话”。

(三)省直考区证书相关业务咨询电话:12333-0

 

附件:

1.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2.202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3.2023年度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省直考区)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建填写样表)

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执业药师填写样表)

6.《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出版填写样表)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月24日

相关信息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国人事考试网 辽宁省政府网 辽宁人社厅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综合楼B座  

邮    编:110001

ICP 备案:辽ICP备07011309号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 2009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思勤传媒提供技术支持

官方微信二维码
官方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