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公告
根据《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就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放弃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处理
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5年6月7日12时前将《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声明》(附件2)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M)发送至邮箱:lnbjgwy@163.com,并致电确认(024-86501111-6951)。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视情节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7日12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bjgwy@163.com)进行线上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定于6月12日9时进行,请考生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沈阳阳光宾馆报到,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6号。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
3.《报名登记表》;
4.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海外留学经历的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须本人手写签名)、公派学习有关材料(须选派单位出具)、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出具承诺书(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材料(附件4)。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
四、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6月12日资格复审后进行。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一)时间安排。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为6月12日13时开始,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于当日12时前报到参加抽签,截至当日12时3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沈阳阳光宾馆(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长江北街56号)。
(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四)注意事项。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无关的个人物品(包、通讯工具、矿泉水、文件资料等)均不得带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室和候考室,请考生在抵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前自行存放好个人物品。进场前,将有工作人员使用专业仪器进行安检。
六、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及工作安排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体检。体检拟于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将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不要进食、饮水,保持空腹,体检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有关规定,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得由他人代替。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资格审查人数。递补后未达到规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四)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有关回避关系岗位(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不得着制式服装,不得佩戴明显可见的首饰、徽章等。考生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签订保密协议书,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六)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测评测试。如考点各环节报到时间、地点或有关要求有变动的,以招录单位最终通知为准。
相关信息请及时留意辽宁人事考试网。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通过电话联系我们。联系方式:024-86501111-6951。
附件: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6月5日